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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33.8% 镶钻饰品经抽查不合格
时间:2006-01-01 00:00 作者:珠宝使者
从5月初至7月中旬,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了对长春市经营金银饰品(镶钻)企业的抽查,共抽查经营企业88户,检测镶钻饰品186枚,合格为123枚,不合格率为33.8%。
  检查中,钻戒石重标称值与实测值最大负偏差为0.136ct(克拉),其中香港瑞豪珠宝、骏洋珠宝、宝丰珠宝等15家企业,其钻戒石重的标称值与实测值负偏差均大于0.01ct。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超差严重的经营单位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对标注重量不规范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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