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博物院清点接收海关罚没红珊瑚及其它野生动物制品
时间:2019-10-25 10:05 作者:珠宝使者
近日,为妥善处置海关缉获的贝壳、红珊瑚及其制品,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向浙江自然博物院移交了相关物品,浙江自然博物院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了清点接收。
本次移交的57件非法野生动物制品是宁波海关在2018年6月和2019年5月缉获的,其中包括19件日本红珊瑚抛光珊瑚枝、35件红珊瑚雕刻饰品,3件贝壳类工艺制品。红珊瑚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于限制进出境濒危物种,如果没有相关机构的证明,不能携带或邮寄该物种及其制品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我国《海关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持国家濒管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
浙江自然博物院作为国家一级博物馆,承担着宣传“保护自然、珍爱生命”的使命。今后,这批野生动物制品将会用于展示、宣传,以提高公众认知,加强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